2016.11.01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
【發布日期:2016-11-01】 :食品組
主旨: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
依據:行政院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三、本次預告公告修正之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附件2。
四、輸入本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准用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檢附本部核發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影本。
五、本公告登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
六、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
(一) 承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 02-27877324。
(四) 傳真:02-26531062。
1051302818-公告掃描檔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摘要表
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