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衛授食字第1061900289號衛授食字第1061900289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