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 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附件:「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總說明及逐點說明pdf 檔各1份

主旨: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download

• 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發布掃描檔
• 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總說明
• 訂定「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逐點說明
• 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法規條文

logo11

振芳集團

  • 振芳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16號
  • (振芳大樓)
  • Tel: 886-2-23415137
  • Fax: 886-2-23511475
  • E-mail:service@gemfont.com.tw
  • 國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豐慶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益芳股份有限公司
  • 誠芳股份有限公司
  • 育盟股份有限公司
  • 仕琦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