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公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2001445號
附件:「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1份。
主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2001445號令修正發布「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應申請查驗之產品,其查驗規費,依本標準之規定。
公告事項:「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如附件。

發布令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