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硫酸鎂」,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硫酸鎂」,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硫酸鎂」衛授食字第1101902545號公文衛授食字第1101902545號附件(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01902545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