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6-08-25 | 維護日期:2026-08-25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檔案下載 衛授食字第1151901406號公告 衛授食字第1151901406號附件(檢驗方法) 衛授食字第1151901406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