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廢止「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主旨:預告修正「魚油中二十碳五烯酸及二十二碳六烯酸之檢驗方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氮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並自年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四項。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振芳集團
- 振芳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16號
- (振芳大樓)
- Tel: 886-2-23415137
- Fax: 886-2-23511475
- E-mail:service@gemfont.com.tw
- 國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豐慶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益芳股份有限公司
- 誠芳股份有限公司
- 育盟股份有限公司
- 仕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