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苯甲酸鈉」,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苯甲酸鈉」,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苯甲酸鈉」衛授食字第1091902562號衛授食字第1091902562號附件(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091902562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苯甲酸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