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列4-AP為管制藥品及修正2C-E、Fluoro-α-PHP等2項管制藥品英文名稱)
發布單位:管制藥品組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800138號
附件:
主旨: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如下:
(一) 修正第三級第61項4-乙基-2,5-二甲氧基苯基乙基胺之英文名稱為4-ethyl-2,5-dimethoxyphenethylamine、2,5-dimethoxy-4-ethylphenethylamine、2-(4-ethyl-2,5-dimethoxyphenyl)ethanamine、2C-E。
(二) 修正第三級第68項氟-α-吡咯啶苯己酮之英文名稱為Fluoro-α-pyrrolidinohexanophenone、Fluoro-α-PHP。
(三) 增列4-苯胺基哌啶(4-Anilinopiperidine、4-AP)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上述修正品項,行政院業已公告列為毒品,為避免本案預告時間過長,致阻礙該等品項進行相關研究及毒品鑑驗使用標準品等科學使用需求,本公告周知期間為14日。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14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三)電話:(02)27877611
(四)傳真:(02)26531179
(五)電子信箱:nhl@fda.gov.tw
部 長 陳 時 中

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列4-AP為管制藥品及修正2C-E、Fluoro-α-PHP等2項管制藥品英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