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廢止「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鉛及銅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廢止「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鉛及銅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公告事項:廢止「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用油脂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鉛及銅之檢驗」衛授食字第1101901827號公告衛授食字第1101901827號附件(廢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