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 修正「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成分之定性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修正「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成分之定性檢驗」,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成分之定性檢驗」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公文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附件(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