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氫氧化鈉」,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氫氧化鈉」,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氫氧化鈉」衛授食字第1111900950號公告衛授食字第1111900950號附件(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11900950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