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 修正「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二氧化硫之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11902258號公告衛授食字第1111902258號附件(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11902258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