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法規資訊
  • 相關公告
  • 2021-10-20 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赭麴毒素A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023-03-16 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23-03-16

維護日期:2023-03-14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主旨: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

 

download

衛授食字第1121900098號公告

衛授食字第1121900098號附件(檢驗方法)

衛授食字第1121900098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logo11

振芳集團

  • 振芳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16號
  • (振芳大樓)
  • Tel: 886-2-23415137
  • Fax: 886-2-23511475
  • E-mail:service@gemfont.com.tw
  • 國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豐慶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益芳股份有限公司
  • 誠芳股份有限公司
  • 育盟股份有限公司
  • 仕琦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