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471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公告掃描檔
修正總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對照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規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總說明(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條文對照表(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規定(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增修訂原因及說明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