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公告「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字號 :衛授食字第1081611174號發文日期 :109年01月07日主旨:本部105年9月6日部授食字第1051607584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