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
主旨: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