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枯草菌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枯草菌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公告事項: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枯草菌素之檢驗」衛授食字第1101901845號公告衛授食字第1101901845號附件(廢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