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訂定「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主旨:訂定「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公告事項:訂定「水產動物類、禽畜產品類及蜂蜜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衛授食字第1101901802號公告衛授食字第1101901802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