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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訂定「罐頭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2022-02-09 「穀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2022-01-26 第二次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草案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2022-01-26 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
2022-01-26 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