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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公告
- 2019-11-07 訂定「液蛋產品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相關公告
主旨: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T-2毒素及HT-2毒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授食 字第1071300917 號
主旨:廢止「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氯化石灰(漂白粉)」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次氯酸鈉液」,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蔗糖素」,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13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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