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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30 第二次預告「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 (預定2017.07.01生效)
相關公告
主旨:預告訂定「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廢止「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104年6月9日部授食字第1041301610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廢止「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106年12月29日衛授食字第1061303745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主旨: 廢止「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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