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2625號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2595號
主旨:第二次預告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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