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依據:行政院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依據:行政院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亞鐵磷酸銨」,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鉬酸鈉」,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鈉」,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氟化鈉」草案內容如附件。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20日內,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陳述意見或洽詢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