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0 預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一點、第四點附表二」修正草案
預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一點、第四點附表二」修正草案(以下簡稱認定基準修正草案)。
預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一點、第四點附表二」修正草案(以下簡稱認定基準修正草案)。
發布訂定「醬油製品之食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4366號
主旨:訂定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
105年12月25日
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發布令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修正「特殊營養食品之病人用食品應加標示事項」,名稱並修正為「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附件請見內文下載。
「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如附件。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