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71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712號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859號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85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363號
主旨:預告廢止「食品中甲基汞之檢驗方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中甲醛之檢驗方法(二) (MOHWA0004.02)」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