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四日生效。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858號
發文日期:106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6130185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363號
主旨:預告廢止「食品中甲基汞之檢驗方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中甲醛之檢驗方法(二) (MOHWA0004.02)」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訂定「飲料中咖啡因之檢驗方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14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