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6 預告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主旨:預告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前行政院衛生署七十八年七月一日衛署食字第八一一二四四號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訂定「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訂定「荷蘭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瑞典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及「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第二次預告訂定「原料『(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之使用限制」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發文日期:106年9月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2460號
主旨:預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