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預告訂定「食品中過氧化苯甲醯之檢驗方法 」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中過氧化苯甲醯之檢驗方法 」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中過氧化苯甲醯之檢驗方法 」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近年來已有不少國家除了實施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定之外,亦倡導業者能自願於產品正面標示簡明扼要之圖形營養資訊。期透過更便利且明顯易懂的圖形營養資訊,提供消費者選擇最適合自己需求的產品。
主旨:訂定「飲料中咖啡因之檢驗方法(MOHWA0028.00)」,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預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附件:「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
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
附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