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發文日期:107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246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0010號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丙二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鹽酸」,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乳酸鏈球菌素」,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