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麥芽糖醇」,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麥芽糖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麥芽糖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焦磷酸鐵」,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訂定「包裝奶精產品之品名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本多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碳酸氫銨」,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主旨: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乙烯二胺四醋酸鐵鈉」,並自即日生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