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公告

2016.07.04 預告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

為加強管理食品之衛生安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爰訂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

 

logo11

振芳集團

  • 振芳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16號
  • (振芳大樓)
  • Tel: 886-2-23415137
  • Fax: 886-2-23511475
  • E-mail:service@gemfont.com.tw
  • 國華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豐慶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益芳股份有限公司
  • 誠芳股份有限公司
  • 育盟股份有限公司
  • 仕琦股份有限公司
  • 廈門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育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